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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128号)要求,生态环境部组织各省(区、市)推荐“无废城市”候选城市,并会同相关部门筛选确定了“11+5”试点城市和地区。我们现在就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过程中,如何推动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促进城市绿色发展转型,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等问题交流工作经验,探索工作模式。
作为中原城市群唯一、全国首批“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城市之一,河南省许昌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无废城市” 建设试点为契机,紧抓“推进重点项目、创新制度模式、强化宣传引导”三个着力点,认真落实“制定一套标准、探索一种模式、落地一个产业”工作理念,打造出“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特许经营、循环利用”的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的“许昌模式”。被认定为“河南省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市”,入选“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城市”,荣获了“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近年来,随着经济生产和社会活动的不断扩大,建筑垃圾逐渐成为困扰许昌城市发展的一大难题,全市每年建筑垃圾总量上百万吨。我市最初采用填埋式处理方式,由于地处平原,缺乏合适的填埋点,只能置于城郊低洼处露天堆放,这既损害城市形象,也影响市民生活环境,造成土地资源大量浪费。因此,许昌市便瞄准循环经济这一发展方向,探索市场化运作和特许经营的方法,寻求解决“垃圾围城”的治本之策。通过公开招标,我市开创了全省对建筑垃圾清运和处理实施特许经营的先河,逐渐走出了一条“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特许经经营、循环利用”的资源化利用之路,打造了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许昌模式”。该模式的主要特征体现在充分发挥了政府和市场的各自优势,激发企业在建筑垃圾资源利用这一新兴市场中持续开发建筑垃圾潜在价值,逐渐形成“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加工-再生建筑产品”产业链,不断提升建筑垃圾利用率,推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规模化、产业化应用,最终实现了建筑垃圾产业链和生态链的融合发展,既节约了公共财政资源,又激发了企业的内生动力。
图1 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许昌模式
2020年,许昌市城区建筑垃圾总量为291.2万吨(其中工程弃土259.3万吨,砖渣31.9万吨)综合利用处置约286万吨,综合处置率达到98%以上。禹州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了90%,长葛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了80%,鄢陵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了73%,襄城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了76%。
政府主导、健全制度,提供坚强保障
为了变废为宝,解决不断增加的建筑垃圾产生的环境问题和土地占用问题,我市经过多年探索,通过制度建设持续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为建筑垃圾的市场化处理和再循环利用奠定了基础。
一是强化立法保障,构建长效机制。为构筑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的长效机制,我市积极推动《许昌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通过对源头减量、收运处置、综合利用、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各环节的立法工作,我市进一步完善规范了建筑垃圾管理的制度体系(“两制度一体系”),即“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制度”、“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和“建筑垃圾综合回收利用体系”。目前,市人大常委会对《条例》进行了二审,按照立法程序正在进行下一步工作。
二是优化管理处置,夯实制度支撑。为了充分保障建筑垃圾有效处置,我市相继出台了《许昌市建筑垃圾分类处置规范(暂行)》、《许昌市施工工地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许昌市建筑垃圾管理及资源化利用实施细则》以及《关于提升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的实施意见》。这些管理制度的出台为建筑垃圾分类处置、收集、运输、处置、资源化利用环节的综合监管提供了政策依据,为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是坚持规划引领,打造利用体系。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基础上,我市进一步把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纳入到整体城市规划和发展布局中来,高标准、高起点编制了《许昌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专项规划》等多项规划,根据各类建筑垃圾特点和资源化利用范围提出了区域统筹-合理布局、分类管控-环保防治、智慧监管-利用优先的规划格局,着力构建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技术先进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体系。高标准规划建设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发电等于一体的静脉产业园,推进“城市矿产”的集聚化利用。在政府投资或主导项目、保障性住房项目以及20万平方米以上新建非政府投资的项目全面推广实施装配式建筑。目前禹州市已成功创建为全省装配式建筑示范县城。充分挖掘建筑垃圾价值,利用弃土类建筑垃圾规划建设城市山地公园2处,既解决了生态问题,又丰富了地形地貌,还缩减了建造成本,真正实现了建筑垃圾“变废为宝”。为了保证规划顺利实施,我市还在组织管理、财政、税收、投资政策扶持等方面出台了相应的保障措施。
市场运作、特许经营,聚焦关键环节
一是特许经营,激发企业动能。针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技术难度大、处置利润低、投入多、前期投资高、企业意愿弱等问题,立足中小城市资源相对集中的特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国内率先实施特许经营模式。政府仅需搭建政策平台,即能在不出资的情况下办成事、办好事,根治建筑垃圾问题,有效节约政府资金。同时,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优势,激活社会资本和技术,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形成了政企合作、相互支持的良性循环,有效改善了城市环境。
经过公开招标,许昌金科建筑清运有限公司获得许昌市建筑垃圾的独家经营处置权,全面负责我市建筑垃圾的清运、无害化处理,开辟了河南省首家对建筑垃圾处理实施特许经营的先例,经济和社会效益十分显著。有效解决了我市建筑垃圾私拉乱运、围城堆放、污染环境等问题,大幅度改善了市容和人居环境。同时,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使用大大减少了财政资金投入。近年来,通过利用建筑垃圾,减少开采砂石近1500万方,减少运输费用10亿元,减少油耗3000万升,节约资金2.4亿元,少报废两车道二级公路20公里,减少公路投资1亿元。此外,全市城市水系岸坡、两侧人行步道已全部采用透水铺装,市区透水步砖铺装比例已达到40%以上,增强了雨水吸纳、蓄渗功能,有力推进了海绵城市建设。
图2 水系岸坡
图3 鹿鸣湖公园步道
二是龙头带动,延伸产业链条。许昌金科资源再生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金科公司)作为特许经营企业,目前建设了再生骨料生产线、再生砖/砌块生产线、再生墙材生产线等7条国内一流生产线,以及2条移动式破碎筛分生产线,生产出再生骨料、再生透水砖、再生墙体材料、再生水工产品等8大类50多种再生产品,广泛应用于我市城市道路、公园、广场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形成完整的“建筑垃圾回收-建筑垃圾加工-再生建筑产品”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链条。围绕再生集料在道路工程建设的使用,河南万里交科集团(下称万里交科)进一步延伸建筑垃圾的产业链条,一方面,由其子公司德通振动提供建筑垃圾环保设备;另一方面由万里交科应用金科公司的再生集料产品从事道路工程建设。从而在扩充产业链条同时,共同促进了二产、三产的创新融合。
图4 再生砖生产线
此外,许昌市引进山美环保装备公司落户许昌节能环保装备及服务产业园,生产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利用成套设备等环保设备,进一步促进了建筑垃圾固废产业链条向前端延伸,拓展形成了集固体废物收集、清运、利用、处置等全链条统筹衔接的循环产业链条。
三是示范引领,增强溢出效应。许昌在建筑垃圾领域探索出来的资源化利用模式极大地赋能“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现了固废处理从源头到终端的无缝链接和管控,且在其它固废领域得到了推广。例如我市生活垃圾及餐厨垃圾收运处理项目均采用了特许经营方式。其中,由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投资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入住我市静脉产业园,项目占地179亩,总投资约10.54亿元,2019年7月正式投入运行。该项目采用德国马丁炉排技术,纯烧垃圾不添加辅助燃料,使用3台750 吨/天机械炉排焚烧锅炉,配2台25MW抽凝机组,尾气排放可达到欧盟2000标准,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可达2250吨/天,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
同时,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欧绿保再生资源技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为我市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项目的特许经营企业,该公司通过自筹资金方式建设1座餐厨废弃物处理厂,并负责后期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及处理厂运营,目前该项目正处于施工阶段。
创新引领、循环利用,强化技术支撑
一是制定技术应用新标准。为保障建筑垃圾的高水平资源转化,许昌市结合近些年来在建筑固废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经验,发布实施了许昌市首部地方标准《建筑垃圾再生集料道路基层应用技术规范》(DB4110/T 6-2020),该规范不但为建筑固废产品在城市道路建设中提供了设计、施工和验收依据,而且首次提出将建筑垃圾再生集料应用于城市道路的基层铺设,为其推广应用提供了技术支撑和标准依据。
路用建筑垃圾地方标准的出台,标志着建筑垃圾在许昌市公路工程领域的应用走上了标准化、规范化、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有助于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在全国公路工程中的推广应用,破解筑路材料日益紧缺难题,实现建筑垃圾“变废为宝”,规范指导建筑垃圾应用技术、工艺,对于节约土地、保护环境、推动绿色交通具有重大的生态效果、社会效果和经济效益。
二是研发砖渣利用新技术。金科公司高度重视科技创新,不断加大研发投入,现已申请专利200余件,已获授权专利136件(发明专利12件);参编了7部国家行业标准、2部地方标准;研发总结的“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业关键技术”已入选“科技部、环保部、工信部《节能减排与低碳技术成果转化推广清单(第二批)》”(2016年12月),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可利用建筑垃圾生产8大类100多种再生产品。其中,再生透水砖已入选国家第一批“海绵城市建设先进适用技术与产品目录”(2016年3月),蒸养砌块已入选国家第四批“绿色设计产品”名单(2019年9月),再混凝土实心砖、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被住建部门认定为“新型墙体材料”(自2014年至今连续6年)。
图5 授权专利
三是开发弃土应用新方式。近年来,许昌市每年产生的建筑垃圾弃土约400万吨,且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仅靠传统的堆放、填埋、堆山造景,已经不能满足需要,对其进行资源化利用已迫在眉睫。金科公司结合许昌不同区域土样的特点,开展了高精度、高强度、高保温生态烧结砌块的配方和绿色生产工艺以及生态烧结砌块结构的抗震新能研究,已初步建立了基于烧结性能的弃土类建筑固废资源化数据库。万里交科采用独创的振动搅拌设备形成土颗粒的液化,与特制的岩土固化剂形成连续性颗粒级配,通过固化剂对渣土的表面改性技术,制备出可泵送的、大流动性的振动液化加固材料,成功开发了模块式碾压固化土连续振动搅拌成套设备。该技术已在湖南长株高速路基改扩建项目、许昌宏腾大道管网回填项目、河北正定管网回填项目中成功应用。
图6 节能环保型烧结自保温砌块生产线
四是创建产学研合作新平台。金科公司和万里交科多年来一心致力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整体技术水平的提升,不但与德国布伦瑞克工业大学、德国弗劳恩霍夫研究所、北京建筑大学、同济大学、郑州大学、湖南大学等国内外科研院所长期开展产学研合作,而且建有业内首个全国循环经济技术中心、全国首个弃土烧结全系统实验室。同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授权,金科公司正式挂牌了审查员流动工作站,为技术研发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实的平台支撑。
图7 科研平台
源头治理、严格监管,夯实工作基础
为保证建筑垃圾有序清运、规范管理,我市结合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从源头入手,切实抓好建筑垃圾日常监管。一是突出源头治理。按照统一审批、统一收费、统一清运、统一利用“四统一”管理原则,政府对建筑垃圾产生量和处置量进行严格核准,建筑垃圾产生单位提前办理运输和处置许可证,并按照核准量缴纳处理费用,特许经营企业负责统一运输和处理。二是加强运输监管。结合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对施工工地进行严格管理,对运输车辆进行动态监管,定期进行审查验收,合格的发放《许昌市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准运证》,进行备案,不合格的督促其进行整改。同时,督促特许经营企业加大投资力度,积极购置先进运输设备,升级改造陈旧运输设备,先后投资2800多万元,购置60台绿色环保全封闭式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此外,搭建建筑垃圾管理监控平台,与市数字化城管平台、特许经营企业内部监控平台进行联网运行,实现建筑垃圾全过程监控。三是建立巡查制度。我市建筑垃圾管理办公室实行24小时巡查值班制度,坚持普遍巡查与重点监管相结合、数字化信息采集与群众举报相结合,加大巡查频次,持续开展夜间渣土车和清运工地整治,对重点区域实行严格监控,依法严查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违规清运、私拉乱运、超高超载、抛撒污染等违法行为,有效规范了建筑垃圾清运秩序。
下一步,许昌市将继续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大胆实践、深入探索,全面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推动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取得新突破、实现新发展。一是进一步规范政府监管。积极推进《许昌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制定实施,为规范政府在城市建筑资源化管理和利用方面的监管、执法提供依据。压实责任,协同推进建筑垃圾分类处置、收集、运输、处置、资源化利用等方面制度规范和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二是进一步补强产业链条。依托固体废物收集、清运、利用、处置等全环节统筹衔接的循环链条,许昌市将大力发展再生资源、建筑垃圾、环卫服务等产业,进一步打造高水平环保产业链和中原地区环保产业高地,建设中原地区生态产业城,促进整个城市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三是进一步推广新型技术。不断完善和细化路用建筑垃圾地方标准,推进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在全国公路建设中的推广应用。支持企业不断完善弃土类建筑固废资源化数据库,加强模块式碾压固化土连续振动搅拌技术在路基改扩建、道路管网回填中实际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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